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
按照我国现有的环保法规,医疗废水原则上应该进行源头处理,达到排入下水道的综合排放标准后排放。如果特殊时期由于医院的污水处理设施难以马上建成,需要对传染病废水和废物进行转运,原则上必须至少在源头进行消毒处理,达到《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后,按照危废的处理要求,密闭运输至污水厂处理。同时,建议对粪便和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来源:《中国科学报》采访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新冠医疗污水污物如何处理?专家解读!》(2020年2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E5MzIzMg==&mid=2654263361&idx=2&sn=367f5e31e5e9d3d2cc9bf8ab24b22b55&chksm=84b436beb3c3bfa8e6955581c22db9ca604d6601ce2c4916a9d177efcebb72312e75182964ea&token=1870235602&lang=zh_CN#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