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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战略研究”的说明

      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BC-VI/3号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秘书处关于建立巴塞尔公约亚洲太平洋地区培训和技术转让区域中心的框架协议》中规定的核心职能为: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意识提升。生态环境部与清华大学签署的《关于开展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战略研究的合作协议》和“生态环境部和清华大学关于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2018年度会议”确定的亚太中心职能包括:指导、协调和实施全国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升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运营水平。
      为在疫情期间继续履行培训职能,适应新形势下培训模式,开办该线上培训平台,并依据《关于开展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战略研究的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其命名为“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培训与战略研究”。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