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HJ/T228、HJ/T229和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感染性废物可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处置。在应急状态下处置不满足直接入炉标准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时,应注意以下操作要点:划定医疗废物进厂后的运输路线和暂存区域。无独立上料装置的,尽量固定医疗废物卸料口。医疗废物卸入料坑前,可在垃圾料坑内提前铺设已发酵充分的垃圾作垫层。卸料后进入垃圾料坑的医疗废物应随卸随清,与其包装一同直接入炉,并建议通过视频监控等手段精细化操作抓斗、改用弯钩和网兜配套抓料,尽可能避免破损。医疗废物的投加速率原则上控制在生活垃圾5%以内,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专业人员负责或者在其指导下开展收集、包装、运输、卸料、投料工作;可以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增加独立上料装置。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