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废物不能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固体废物不应入窑进行协同处置的包括:具有传染性、爆炸性及反应性废物,如果协同处置新冠肺炎疫情废物,如何规避行政和技术上的风险?
下列固体废物不应入窑进行协同处置: ——放射性废物; ——爆炸物及反应性废物; ——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 ——铬渣 ——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废物
来源:《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