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医疗废物能否安全处置,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
2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22日自治区医疗废物实际集中处置量为46.482吨/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负荷率为38.35%。其中,新冠医疗废物处置量为2.681吨,处置率为百分之百。
目前全自治区14个地州市共有正常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21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121.2吨/天。自2020年1月20日至2月22日,全区累计实际处置医疗废物量为2027吨。乌鲁木齐市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是全疆感染新冠肺炎人数最多的两个地区,乌鲁木齐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30吨/天,当前实际处置量为12吨左右,伊犁州集中处置能力为16吨/天,当前实际处置量为9吨左右。当前我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处置需求。全区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安全处置,有力防止了疾病传播风险、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据生态环境厅相关人士介绍,1月21日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印发《转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通知,就做好肺炎疫情期间全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组织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门工作组,详细调查评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状况和处置能力,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环境监督检查,督促制定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同时定期召开全疆环保系统视频会议,协调解决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连日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不但每日调度全区14个地州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情况、各地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还定期召开视频调度会,指导督促各地解决遇到的问题。生态环境厅及各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就保障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做好做实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一线人员防护等,深入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填埋场一线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规范开展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确保了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无害化处置。
原标题:《新疆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有效安全处置 目前已处置2000多吨》
来源:新疆生态环境厅 作者:李行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
原文链接: http://www.mee.gov.cn/home/ztbd/2020/dyyqfkzjz/xdbs/zyqx/202002/t20200227_7664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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