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本着“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严十分、不可松一毫”的原则,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持续强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强化指导 关口前移

  春节前,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全省医疗废物处置状况进行了多次调度摸底,详细掌握各市医疗废物收集量和处置能力,并指导各地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进行统一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调度了全省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基本情况,详细掌握设备类型、单个设施处置能力等情况,做好应急准备。从春节开始,省生态环境厅每天分析各市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规范、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物。据统计,近期我省每天平均收集医疗废物在200吨左右,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15吨/天,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为50%左右,处置能力能够应对当前涉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制定预案 科学应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处置疫情突发事件,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各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预案,要求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细化应急程序,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实现快速反应,部门协调、系统联动,科学规范、安全处置。截至目前,共有4个市因设备维护、处置工艺等原因先后启动了应急程序,应急期间,均能做到规范、及时、有序、高效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实现无缝衔接。

  明确备选 防患未然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绝不用而不备”的原则,省生态环境厅督促各市从本市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中确定至少一家作为医疗废物备选处置单位。要求处置能力必须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一旦现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或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立即启用备选处置单位,最大限度消除各类隐患。目前,16市共明确医疗废物备选处置单位22家,全省备选处置能力已达到894.2吨/日。

  来源:山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