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徐璐上海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城市生态环境安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焚烧规模达到35万吨/年以上,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规模达到10万吨/年以上,加强长三角区域协同合作,形成充分的危险废物托底处置保障能力,努力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总体匹配;构建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方案》,在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方面,主要从加强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基础数据“一个库”、加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细化落实。

在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应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自2020年起对接纳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同时,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包括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力度、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

在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方面,《方案》指出,2020年底前针对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衔接纳入上海市“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结合需求制定固体废物专项规划,推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上海市公共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布局,全面提升全市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鼓励建设技术先进的大型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到2020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焚烧规模达到35万吨/年以上。统筹落实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研究出台危险废物填埋负面清单,严格控制原生危险废物直接填埋。

同时,《方案》指出,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建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内设机构协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完善日常工作推进机制,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