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疫情以来,湖北省十堰市切实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保证日产日清无库存。图为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医废处置中心的工作人员收集、转运医疗废物。 薛乐生摄
 

编者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过程中医疗废物的管理。

其中,医疗废物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产生的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生态环境部针对医废处置做了大量工作,但我国医废处置仍存短板,如何补齐短板?在中国环境报社日前举办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线上沙龙上,相关专家、企业代表进行了积极讨论。

◆本报见习记者李茹玉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医疗废物处置战线从未停歇。生态环境部针对疫情防控开展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全国所有的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百分之百全覆盖;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百分之百全落实”等要求。

但是面对疫情大考,我国医废处置仍暴露出了一些短板。在中国环境报社日前举办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线上沙龙上,有专家将相关问题列举出来:疫情初期,某些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物露天堆放的情况;在各地驰援湖北武汉的过程中,应急设备种类较多,部分设备没有有效发挥产能;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医废处置能力参差不齐,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不足;医废处置收费和税率标准不一,影响行业积极性。总体来看,我国医废处置能力建设尤其是应急能力建设还需要不断补短板。

如何提高处置效率?

发挥集中协同处置和移动式处置设备优势,专业人员缺乏

如何进一步提高医废处置能力?专家在会上指出,如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要加快建设以大规模集中处置为主、移动式应急装备为辅的医废处置体系。

据了解,疫情发生前,武汉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50吨/天左右,收集处置医疗废物量为40吨/天左右。“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量不断增加,峰值时期已达到每天250吨左右,是平时的5-6倍。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原有的处理设施难以满足处置需求。因此,需要发挥集中协同处置和移动式处置设备的优势。”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科技处副处长张胜田说。

为解决这一问题,广东深圳等地在此次疫情中针对大型集中处置设施进行了协同性尝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处处长林卫强介绍说:“深圳进行了危险废物焚烧厂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尝试,废气、废水排放指标均无明显变化。深圳计划新规划建设一个大型危废和医废协同处置项目,把一个焚烧炉分成两个口进料,在保证医废不扩散的基础上,提高医废动态处置能力,从容应对卫生防疫事件期间废物剧增问题。”

一般性医疗废物可以通过经必要改造和加强管理的集中式处理装置安全处置;但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等高危医疗废物,一方面靠原有的集中式处理装置处理,另一方面则需要移动式应急设备发力。

记者了解到,对于中小型医院、偏远地区或者其他转运难的医疗机构,移动式装备可以发挥有益的补充作用,移动应急装备储备应同样纳入基础能力建设中去。国家危废处置技术中心副主任马建立表示:“针对分散的医疗机构和突发情况,推动移动装置作为应急储备或者备用设备,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标准体系还应进一步完善。”

设备有了,设备的运营团队也是一种能力储备。疫情期间,虽然大量科研人员支援一线,但仍有不少装置没有及时转化为处置能力,专业人员缺乏也是医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重要制约因素。马建立认为,科研人员有限,不能全部都到一线去,应该有专门的运营团队负责实现协同高效运转。运营团队应该接受专业培训,经过针对突发状况的技能培训,实现与科研人员的高效对接,从而提高医疗废物处理效率。

应急处置不能打乱仗

资源选择上按优先级进行,解决应急产品应急造的问题

疫情袭来时,湖北武汉等地医废处置能力告急,天津、江苏南京等地和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广通汽车等企业,迅速派出专家团队支援湖北的医废处置,共渡难关。但疫情初期,应急之仗有些“手忙脚乱”。

能力补短板,应急机制优化是当务之急。专家表示,在医废处置资源选择上,需要按照优先级进行。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危废部副主任郑洋表示:“首先要采用本地区的医疗废物专用处置设施,如果不够,则需要启动应急资源清单的设施;在本地区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启动跨区域的协同处置。”

他举例说明,天津、四川等地制定了协调机制和分类处置机制,统筹本地区和外地区处置资源、不同感染风险的医疗废物,保证了医疗废物处置有条不紊进行。

在此次驰援湖北的过程中,移动式应急设备凭借方便快捷等优点,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应急设备需进一步提标提质。

“目前用于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理的设备绝大多数为非定型产品,有的是应急产品应急造,产品规制不同、技术参数各异、操作规范难以统一,一定程度上存在使用效率低、匹配度差的问题。”张胜田表示,国家需要加强引导,制定统一标准,保证设备满足产品质量标准,提高使用效率。同时,还需建立一套标准化的产品质量体系,使每个省能配置应急装备体系,就近驰援。

另外,应急设备操作的智能化标准也是方向。张胜田认为,未来应通过智能远程管理系统构建一个实现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完整功能的技术体系。

在医废应急处置中,污染物排放问题仍然不能放松。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纪赛说:“虽然应急阶段对环境问题特别是大气污染物排放可以有一定宽容度。但长期来看,尾气处理提标有必要提上日程,尾气处置装置集成化或许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此次疫情中,公司驰援湖北的应急设备都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尾气处理装置,达到了国家相应的排放要求。”

如何保持企业运营能力?

完善医废产业发展机制,解决医废处置定价和成本之间的矛盾,各地税率差异大

医废处置发挥着公共设施的作用,但目前我国医废产业走的是市场化道路,相关机制也有待健全。专家表示,市场化运营可以保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数量和容纳能力,但如何保证企业处置备份能力,还需相关政策落地。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当前,我国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制度由各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来核定当地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的标准。收费标准相对固定,但处置成本却是浮动的,定价和成本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尤其是在疫情暴发以后,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长期滞后于处置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的问题逐渐显露。

郑洋认为,如果医废处置收费价格仅能勉强维持企业现有状态运营,那么在面对应急处置需求时就可能会暴露出能力、技术等方面的短板。保持应急备用能力非常重要,这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予以相应支持。

对于不少企业而言,除了收费标准,税费是另一考虑因素。目前,我国医废处置行业税率在全国并未实现统一。辽宁省欧尔东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翁乾介绍说:“山东、吉林和山西等地的企业充分利用了国家颁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享受了即征即退70%的政策优惠,但黑龙江、辽宁等地还没有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相比之下,辽宁省相关税率为6%,而黑龙江省此种税率则高达13%。”

定价、税率以及运输等医废企业面临的种种问题,不能只靠环保一家之力为之。有专家表示,医废处置产业的定价和成本之间的矛盾仍未解决,其性质和定位仍需进一步明确。如果医废处置是城市的公益性服务设施,那应该一定程度上区别于完全市场化的行业,最重要的是保障其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