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执法监管工作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全省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厅系统内统筹集中了各处室和厅属单位的精英骨干,成立专班,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地、特别是对武汉市涉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帮扶,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以及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注重将力量下沉一线,深入现场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每天由一名厅领导带队,抽调骨干力量,与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三级联动,对武汉市涉疫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多轮次、全覆盖现场检查。
2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率队深入“抗疫”一线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看了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洪山体育馆方舱医院、武汉北湖云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郎庙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详细了解武汉市涉疫医疗废物每天的产运贮以及处理处置情况,医疗废水的消杀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抽查了辽宁、湖南等地外援医疗队入住的洪广大酒店的消杀防护情况等。
吕文艳要求,要结合省生态环境厅对武汉市涉疫医疗废物、废水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有效整合省、市、区三级生态环境监管资源,形成一盘棋格局。对武汉市所有涉疫场所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三天一覆盖”的环境监管要求。
在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的带领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有力有序推进疫情期间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建立机制,压实责任,做到医废处置“两个100%”
“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只能更严。”据介绍,全省各地均加强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安全处置现场检查,对所有涉疫区域、点位,实行片区包干、人员包干。
每天,环境执法人员带着点位清单和问题清单,直奔现场核查。分轮次、压茬式推进执法检查,确保每一个点位无遗漏,每一个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坚持每日调度、每日通报,持续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有效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废水的安全处理处置。
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实现医废处置“两个100%”目标(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
“武汉市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对火神山、雷神山等病人相对集中的定点医院、医废处理处置单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单位,投入更多的力量,采取更严格的举措。”4月2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郭新明带队,省生态环境厅组成两个现场监管执法组,会同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分局分别对武汉市4家定点医院、1家污水处理厂、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两个医疗废物协同处置单位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帮扶指导。重点查看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涉疫废水消杀和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情况以及疫情期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情况。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方清一行参加了检查。
目前,武汉市前期积压暂存的医疗废物已于3月2日实现清零,并与湖北省其他各市州一样,持续保持日产日清。
自全省各地相继发布疫情管控命令以来,全省共出动环境监管执法人员78523人(次),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含集中隔离救治点、方舱医院)、医废处置单位、承担医疗废水处理单位(含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复产复工企业等38374家(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月13日~4月2日,省生态环境厅共派出工作专班125组(次),出动现场监管帮扶人员361人(次),共检查各类点位676家(次),所有发现问题均已现场指出并交办迅速整改落实。
严格管控,加强巡查,守好人民的“大水缸”
为确保疫情期间群众的饮水安全,全省从强化风险源管控、集中式水源地应急管护、水源应急监测三个方面,落实应急措施,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要坚决阻断病毒可能存在的粪口传播途径。”省生态环境厅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涉疫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消毒处理技术指南,同时下发加强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环境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各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和接纳医疗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涉疫污水病毒消杀和处理措施。同时每天对全省各地涉疫污水处理情况开展全面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污水消杀处理。通过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全省各类涉疫污水实现了消毒处理。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到位,省生态环境厅及时出台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监管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制定水源地应急巡查方案,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消除饮用水水源地各类环境风险。各级环境部门对全省147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覆盖现场应急检查,持续对武汉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压茬式现场巡查督导,直至疫情结束。
“我们安排专人,每天对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进行监控,随时掌握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变化情况。”据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疫情防控特点,除常规水质指标外,还重点监控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特征指标变化情况。同时,针对入春以来全省气温快速升高的情况,指导对汉江干流以及重点湖库型水源地加强藻密度监测,做好“水华”预警防控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目前,全省147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满足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下一步,全省将统筹推进服务复工复产和污染防治攻坚,继续做好医疗废物、废水安全处置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积极主动提供服务,着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熊争妍 李伟
文章来源: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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