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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成员 20个话题 创建时间:2020-02-16

关于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

发表于2020-02-28 814次查看

各位专家好!

国家卫健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要求,“到2022年6月底前,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请问,是要求每个县(市)必须都有处置设施吗?还是只要有合法合规的处置途径,纳入处置体系即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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