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政策与风险防控工作组 ; 2-卫生防疫工作组; 3-疫情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工作组; 4-疫情生活垃圾(含居民防疫用废物)分类收集、清运与处置工作组 ; 5-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工作组; 6-水泥窑应急处置工作组; 7-医疗废水及其污泥、疫情粪便处理处置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