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字数上限限制此资讯分为四个部分,本部分为第四部分,包含<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 <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 医疗废水及其污泥、疫情粪便处理处置技术>三个 专项领域相关话题。
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与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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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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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2020年2月16日
专项领域五危险废物处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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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03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有哪些?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情况,因地制宜选择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路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宜采用高温焚烧方式处置,也可以采用高温蒸汽消毒、微波消毒、化学消毒等非焚烧方式处置,并确保处置效果。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104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如何选定,炉型如何选择?
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单位共同研究选定。炉排式生活垃圾焚烧炉可以用于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不宜采用流化床式焚烧炉。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105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有哪些?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可分为预处理技术和处置技术。
(1)危险废物预处理技术包括物理法、化学法和固化/稳定化等。
- 物理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和萃取等。
- 化学法包括絮凝沉降、化学氧化、化学还原和酸碱中和等。
- 固化/稳定化包括水泥固化、石灰固化、塑料固化、自胶结固化和药剂稳定化等。
(2)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包括焚烧处置技术、非焚烧处置技术、安全填埋处置技术等。
-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包括回转窑焚烧、液体注射炉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和热解焚烧等。
- 危险废物非焚烧处置主要包括热脱附处置、熔融处置、电弧等离子处置等。
-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包括单组分填埋处置和多组分填埋处置等。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2-2014)
问题106各类危险废物处置技术适用性?
(1)预处理技术主要适用于焚烧、非焚烧、安全填埋等危险废物处置行为前的预处理过程。
(2)焚烧技术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的形态可为固态、液态和气态,但含汞废物不适宜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爆炸性废物必须经过合适的预处理技术消除 其反应性后再进行焚烧处置,或者采用专门设计的焚烧炉进行处置。
- 回转窑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粒状均匀废物、 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组分的有机废物、未经处理的粗大而散装的废物、含卤 化芳烃废物、有机污泥等。
- 液体喷射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高浓度有机废液、液态有机废物、低熔点废物、含卤化芳烃废物等。
- 流化床主要用于处置粉状危险废物,也可用于处置块状废物及废液。
- 固定床炉可处置的危险废物包括有机蒸汽、粒状均匀废物、非均匀的松散废物、低熔点废物、含易燃灰组分的有机废物等。
- 热解炉主要用于处置有机物含量高的危险废物。
(3)危险废物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
- 热脱附技术适用于处置挥发性、半挥发性及部分难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可用于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泥浆、沉淀物、滤饼等。
- 熔融技术适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等。
- 电弧等离子体技术适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并能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宜处置垃圾焚烧后的飞灰、粉碎后的电子垃圾、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
(4)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除填埋场衬层不相容废物之外的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性质不稳定的危险废物需经固化/稳定化后方可进行安全填埋处置,但有机危险废物不适宜采用安全填埋进行处置。
- 单组分填埋适用于处置化学形态相同的危险废物。
- 多组分填埋适用于处置两类以上混合后不发生化学反应,或发生非激烈化学反应后性质稳定的危险废物。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2-2014)
问题107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选择原则是什么?
(1)腐蚀性废物应先通过中和法进行预处理,然后再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最终处置。
(2)有毒性废物可选择解毒处理,也可选择焚烧或填埋等处置技术。
(3)易燃性废物宜优先选择焚烧处置技术,并应根据焚烧条件选择预处理方式。
(4)反应性废物宜先采用氧化、还原等方式消除其反应性,然后进行焚烧或填埋等处置。
(5)感染性废物(医疗废物)应选择能够杀灭感染性病菌的处置技术,如焚烧、高温蒸汽灭菌、 化学消毒、微波消毒等。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2-2014)
问题108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要求是什么?
(1)采用焚烧技术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应采用技术成熟、自动化水平高、运行稳定的设备,并重点考虑其配置与后续废气净化设施之间的匹配性。焚烧控制条件应满足 GB 18484 要求。
(2) 焚烧处置设施宜采取连续焚烧方式,并保证焚烧处理量在额定处理量的 60~110%内波动 时能稳定运行。
(3)回转窑等焚烧炉温度范围应为 750~1200℃,固体停留时间应为 30 min~2 h,气体停留时 间应在 2 s 以上。
(4) 回转窑等焚烧炉动力装置应满足᳔大负荷以及各种意外情况下的᳔大动力输送,宜取平均 值的 3~5 倍或以上。
(5)热解炉还原吸热区温度范围应为 320~540℃,氧化放热区温度范围应为 760~1150℃,连续投料式热解炉固体停留时间应为 0.25~1.5 h,间歇投料式热解炉固体停留时间应在 1.5 h 以上。
(6)采用热解焚烧技术应根据物料特性和项目要求选择热解工艺,对于热值较低的废物宜采用热解焚烧技术,对于热值较高的废物宜采用热解气化技术。
(7)焚烧处置系统产生的高温烟气应采取急冷处置,烟气温度应在 1 s 内下降到 200℃以下, 减少烟气在 200~500℃温度区的滞留时间,防止二噁英产生或二次生成。
(8)焚烧处置系统宜考虑释放热能的综合利用。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2-2014)
问题109危险废物非焚烧处置要求是什么?
(1)采用热脱附技术处理危险废物,应根据需要配置进料单元、废物输送单元、热脱附单元、废气净化单元。热脱附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在没有专门标准的前提下可参照 GB18484 执行。
(2)采用熔融技术处置危险废物,应根据工艺的具体技术要求配置相应的预处理系统、进料单元、处置系统及相应的污染物净化设施,以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有效处置。温度范围 1000~1700℃,炉料粒度一般可控制在 40~100mm 之间。
(3)采用等离子体技术处置危险废物,应根据需要进行系统配置,确保等离子体熔融炉、电源设备、测量控制设备和制氮设备稳定运行,并配备相应的进料单元、热能回收单元、废气处理单元以及玻璃体输出成型单元。等离子体处置过程产生的废气在没有专门标准的前提下可参照GB18484 执行。电弧等离子体技术的电弧温度达到 7000℃以上,反应区温度控制在 1200~1500℃范围。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2-2014)
问题110医疗废物(HW01)适用处理处置技术有哪些?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适用表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2-2014
专项领域六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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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11什么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用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满足哪些条件?
水泥窑协同处置是指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用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满足一下条件:
- 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不小于2000吨/天的新型干法水泥窑;
- 采用窑磨一体机模式;
- 水泥窑及窑委余热利用系统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作为烟气除尘设施;
- 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水泥窑,按HJ 662 要求测定的焚毁去除率应小于99.9999%;
- 对于改造利用原有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在进行改造之前原有设施应连续两年达到 GB 4915 的要求。
来源:《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问题112哪些废物不能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下列固体废物不应入窑进行协同处置:
——放射性废物;
——爆炸物及反应性废物;
——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
——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
——铬渣
——未知特性和未经鉴定的废物
来源:《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
问题113如何确定固体废物是否适宜水泥窑协同处置?
- 了解产生固体废物企业及工艺过程基本情况,确定固体废物种类、物理化学特性等基本属性。
-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HJ/T 298 和GB 5085认定具有危险特此哪个的废物按照HJ/T 298 进行采样;一般废物按照 HJ/T 20 进行采样,记录并报告详细的采样信息。
- 危险废物按照HJ/T 298 和GB 5085 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
- 鉴别分析拟处置的固体废物特性,检测内容参见附录A
来源:《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0760-2014)
问题1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预处理措施有哪些?
为适应水泥窑处置的要求,可在生产处置上内对固体废物进行预处理,包括化学处理,如酸碱中和;物理处理,如分选、水洗、破碎、粉末、烘干等。预处理工艺过程要有防扬尘、防异味发散、防泄漏等技术措施。对于有挥发性或化工恶臭的固体废物,应在密闭或负压条件下进行预处理。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气和废液,根据各自的性质,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文件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来源:《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 30760-2014)
问题115水泥窑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需注意什么?
更新中.........
问题116水泥窑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具有哪些优点?目前的应用情况如何?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包括医疗垃圾在内的危险废弃物,具有处置效率高,无二次污染,安全性高等特点,近年来在国内快速兴起。截至目前,我国具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资质的企业68家,核准经营能力426万吨。覆盖了国内25个省市,涉及85条生产线,占全部生产线的5%。以此次疫情重灾区湖北为例,华新水泥作为当地龙头水泥企业,很早就已经涉足生活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并具备医疗垃圾处置能力。疫情发生后,湖北武穴市医疗废弃物突增,经上级批准,2月4日,该市启用了医疗废弃物高温焚烧方案,利用武穴华新水泥公司干法水泥回转窑生产线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截至2月8日,已焚烧医疗废物5.48吨。目前,黄冈、黄石等地的医疗废弃物也已交由华新水泥处置。
来源:工信部2月13日消息:水泥窑协同处置医疗垃圾助力疫情防控
http://www.miit.gov.cn/n973401/n7647394/n7647404/c7674602/content.html
问题117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及设施情况是什么?
截至2020年2月13日,我国具有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资质的企业68家,核准经营能力426万吨。覆盖了国内25个省市,涉及85条生产线,占全部生产线的5%。
来源: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医疗垃圾助力疫情防控,
http://www.miit.gov.cn/n973401/n7647394/n7647404/c7674602/content.html
问题118水泥窑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需注意什么?
1、做好改造衔接,医疗垃圾的包装尺寸与一般危险废物不同,且医疗垃圾具有一定的感染性,水泥厂在技改时要做好衔接,确保上料系统及入料口的设置与医疗垃圾实际情况衔接顺畅。
2、由于水泥厂都未设置医疗垃圾贮存冷库,因此要与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医疗垃圾在水泥厂应急处置时,要做到日清日结,每日全面消毒,不临时贮存。
3、做好人员防护,按照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防护标准为操作职工配备合适的防护用品。
4、做好培训,包括医疗垃圾的产生过程、成分组成及危害性;现场设备设施操作规范;作业过程安全防护措施;常见人身伤害的类型及预防措施;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
5、做好与水泥生产的匹配。由于医疗垃圾氯含量较高,一般在3-5%,比一般危险废物及生料氯含量要高的多,因此要做好匹配,合理确定投加量,确保水泥生产运行稳定。
来源:刘科,微信公众号:固废运营管理专家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4NTEwNDcxMQ==&mid=2247483690&idx=1&sn=16b2a4136e4108f875dfd612bdc4839d&chksm=fd8eed02caf9641442f94533da3999df7a28db11534c197332b41f8b0bfbc37aeb7584e7e96e&mpshare=1&scene=1&srcid=&sharer_sharetime=1581732931686&sharer_shareid=b7cfefefa58ddbec2694208ec76834ab&key=8b9241dd6b6217d73dbbe8b47ddac4680eb715bbd1c53e55eb0a3fb0b215a988ec90720d2f9b9bd942469ea3627c2a553e8b02ee5e538ac4364e6d3c9b194f4afb11c13a4f3d83337e1f96f33ed3edcc&ascene=1&uin=ODE1MTM4NjU%3D&devicetype=Windows+8.1&version=6208006f&lang=zh_CN&exportkey=AX4Rv6l%2BGx7BVFYOjtBRAlE%3D&pass_ticket=oqzr%2BALAuHuaayNG1Dxg48J27Z9aO7Azxdh3I7gLGK0%3D
专项领域七医疗废水及其污泥、疫情粪便处理处置技术
网页链接:http://bcrctraining.edusoho.cn/group/9
问题119已发生疫情地区,如何开展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
已发生疫情的地方,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督促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相关临时隔离场所及研究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号)、《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9-2013)和《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见附件)等有关要求,对污水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医院,应督促其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及《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采取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切实加强对医疗污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对隔离区要指导其对外排粪便和污水进行必要的杀菌消毒。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切实加强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粪大肠菌群数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要求。
当前公共场所和家庭为防控疫情多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余氯量可能偏高,影响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密切关注进水水质余氯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确保出水达标。
来源: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
(环办水体函〔2020〕52号)-2020年2月1日
问题120新冠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管理要求是什么?
(一)加强分类管理,严防污染扩散
接收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以及相关单位产生的污水应加强杀菌消毒。对于已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强化工艺控制和运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于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应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禁止污水直接排放或处理未达标排放。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
(二)强化消毒灭菌,控制病毒扩散
对于产生的污水最有效的消毒方法是投加消毒剂。目前消毒剂主要以强氧化剂为主,这些消毒剂的来源主要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化学药剂,另一类是产生消毒剂的设备。应根据不同情形选择适用的消毒剂种类和消毒方式,保证达到消毒效果。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2020年2月1日
问题121医疗污水采用化学药剂的消毒处理应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一)常用药剂
医院污水消毒常采用含氯消毒剂(如次氯酸钠、漂白粉、漂白精、液氯等)消毒、过氧化物类消毒剂消毒(如过氧乙酸等)、臭氧消毒等措施。
(二)药剂配制
所有化学药剂的配制均要求用塑料容器和塑料工具。
(三)投药技术
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应遵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要求。投放液氯用真空加氯机,并将投氯管出口淹没在污水中,且应遵守《氯气安全规程》要求;二氧化氯用二氧化氯发生器;次氯酸钠用发生器或液体药剂;臭氧用臭氧发生器。加药设备至少为2套,1用1备。没有条件时,也可以在污水入口处直接投加。各医院污水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消毒剂的投加点或投加量。
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且医院污水排至地表水体时,应采取脱氯措施。采用臭氧消毒时,在工艺末端必须设置尾气处理装置,反应后排出的臭氧尾气必须经过分解破坏,达到排放标准。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2020年2月1日
问题122医疗污水采用专用设备的消毒处理应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一)污水量测算
国内市场上可提供的成套消毒剂制备设备主要是二氧化氯发生器和臭氧发生器,这些设备基本可以采用自动化操作方式,设备选型根据产生的污水量而定。污水量的计算方法包括按用水量计算法、按日均污水量和变化系数计算法等,计算公式和参数选择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执行。
(二)消毒剂投加量
1.消毒剂消毒
接收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以及相关单位,采用液氯、二氧化氯、氯酸钠、漂白粉或漂白精消毒时,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mg/L。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小时,余氯量大于6.5mg/L(以游离氯计),粪大肠菌群数<100个/L。若因现有氯化消毒设施能力限制难以达到前述接触时间要求,接触时间为1.0小时的,余氯大于10mg/L(以游离氯计),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80mg/L,粪大肠菌群数<100个/L;若接触时间不足1.0小时的,投氯量与余氯还需适当加大。
2.臭氧消毒
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接触时间大于0.5小时,投加量大于50mg/L,大肠菌群去除率不小于99.99%,粪大肠菌群数<100个/L。
3.肺炎患者排泄物及污物消毒方法
应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相关要求消毒。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2020年2月1日
问题123新冠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要求是什么?
(一)污泥在贮泥池中进行消毒,贮泥池有效容积应不小于处理系统24小时产泥量,且不宜小于1m3.贮泥池内需采取搅拌措施,以利于污泥加药消毒。
(二)应尽量避免进行与人体暴露的污泥脱水处理,尽可能采用离心脱水装置。
(三)医院污泥应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要求,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四)污泥清掏前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规定进行监测。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2020年2月1日
问题124最近,国内外有专家在感染者的粪便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依然具有活性,此类医疗废水、废物等处理需哪些特别程序?
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
尽管新冠病毒在不同介质下的耐受性、生物活性、传播规律等尚待研究,但考虑到其强大的传染性,从保守的角度进行“疑罪从有”、加强防护是应该的。根据美国环境保护局(EPA)的研究,冠状病毒是包膜病毒,这意味着它们是最容易被消毒剂产品杀死的病毒之一。而且,此类病毒与SARS-CoV病毒高度相似,所以除了正常状况下医院对污水预处理达标,再对医院废水采用含氯制剂(如液氯、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等)和臭氧、紫外线等联合消毒就可以了。另外,考虑到新冠病毒可通过飞沫和气溶胶介呼吸道传染,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传染病房和污水、固废处理过程中的通风和排气处理,排水和污水管道不要设置常规排气阀和检修井,管道尽可能采用全过程、全封闭系统负压抽吸和过滤,对排出气体进行消毒处理后排放。医院的病房、建筑给排水和管道设计可参考2020年1月6日出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染病应急医疗设施设计标准》。
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但对于这类废物,目前国内并没有明确的单位进行收集后处理,一般都是在污水站经过投药消毒处理后按普通固废来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处理方式存在一定风险,因为污泥、格栅渣及粪便里面的病菌、病毒很难在污水站里做到彻底、有效消毒。
来源:《中国科学报》采访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新冠医疗污水污物如何处理?专家解读!》(2020年2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E5MzIzMg==&mid=2654263361&idx=2&sn=367f5e31e5e9d3d2cc9bf8ab24b22b55&chksm=84b436beb3c3bfa8e6955581c22db9ca604d6601ce2c4916a9d177efcebb72312e75182964ea&token=1870235602&lang=zh_CN#rd
问题125医疗废水较为特殊,是否也需要一些特殊的处理方法?
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
医疗废水处理一般分为一级处理+消毒、二级处理+消毒,医院废水排放必须消毒处理后再纳入市政管网排放及排河。对于传染病医院建议采用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
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
对于一般的医疗废水,建议参考《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和HJ2029-2013《医院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进行设定;对于新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医疗废水和废物,以微生物控制的最高标准进行考虑。在处理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全密封、出水高标准的工艺,如膜处理、氯化物和臭氧多级消毒等,污泥和医疗废弃物尽可能采用小型焚烧炉处理。
来源:《中国科学报》采访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新冠医疗污水污物如何处理?专家解读!》(2020年2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E5MzIzMg==&mid=2654263361&idx=2&sn=367f5e31e5e9d3d2cc9bf8ab24b22b55&chksm=84b436beb3c3bfa8e6955581c22db9ca604d6601ce2c4916a9d177efcebb72312e75182964ea&token=1870235602&lang=zh_CN#rd
问题126医疗废水废物的运输过程需要注意什么?有什么样的规范流程?
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
按照我国现有的环保法规,医疗废水原则上应该进行源头处理,达到排入下水道的综合排放标准后排放。如果特殊时期由于医院的污水处理设施难以马上建成,需要对传染病废水和废物进行转运,原则上必须至少在源头进行消毒处理,达到《医院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后,按照危废的处理要求,密闭运输至污水厂处理。同时,建议对粪便和污水进行分类收集。固体废物按照国家医疗废物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理。
来源:《中国科学报》采访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新冠医疗污水污物如何处理?专家解读!》(2020年2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E5MzIzMg==&mid=2654263361&idx=2&sn=367f5e31e5e9d3d2cc9bf8ab24b22b55&chksm=84b436beb3c3bfa8e6955581c22db9ca604d6601ce2c4916a9d177efcebb72312e75182964ea&token=1870235602&lang=zh_CN#rd
问题1272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对促进医疗污水的规范化管理有何作用?
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另外,技术方案内的应急处理方案中,采用的消毒方式要根据污水中的SS浓度进行相应的紫外消毒和臭氧消毒。 对污水中的悬浮物浓度要求也较高,污水中悬浮物浓度参考GB18466中要求,同时考虑到氯消毒剂具有持续消毒功能,紫外和臭氧消毒都不具备持续消毒性,建议采用含氯消毒剂,常用含氯消毒剂有二氯乙腈尿酸(氯粉)、10%次氯酸钠溶液、二氧化氯、液氯。
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
生态环境部根据疫情,非常及时地出台技术指导性文件有其重要意义。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各地的疫情、物资储备、工艺情况,因地制宜地予以实施,把保证出水达标和员工安全作为最终评判标准。
来源:《中国科学报》采访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新冠医疗污水污物如何处理?专家解读!》(2020年2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E5MzIzMg==&mid=2654263361&idx=2&sn=367f5e31e5e9d3d2cc9bf8ab24b22b55&chksm=84b436beb3c3bfa8e6955581c22db9ca604d6601ce2c4916a9d177efcebb72312e75182964ea&token=1870235602&lang=zh_CN#rd
问题128关于疫情期间的污水和污泥处理,还有哪些建议?
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
在这段时间,由于消毒剂、碳源、混凝剂等物资缺乏,难以运输;污水厂污泥处置风险很大,且污泥处置下游很多企业停产,建议政府机构在当前保证医疗资源的前提下,优先保证供水和污水厂的物资供应。非常时期,在污水厂微生物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建议环保部门适当放宽对总磷、总氮和污泥浓度的考核。
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
污水比较好处理,一般大型的医院、传染病医院都具备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关于污泥,根据国家要求必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但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收取医院栅渣、污泥并处理的危废机构。部分城市有红头文件,将污泥格栅渣处理后作为普通固废处理外运处理。建议在疫情期间通过污泥池收集后进行后期消毒处理,然后外运处理。污水站产生的栅渣必须消毒后外运处理,同时污水站的操作工必须做好防护措施。
来源:《中国科学报》采访北控水务技术委员会委员孙晓航、浙江大学生态所水生态研究室主任李永建,《新冠医疗污水污物如何处理?专家解读!》(2020年2月7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TE5MzIzMg==&mid=2654263361&idx=2&sn=367f5e31e5e9d3d2cc9bf8ab24b22b55&chksm=84b436beb3c3bfa8e6955581c22db9ca604d6601ce2c4916a9d177efcebb72312e75182964ea&token=1870235602&lang=zh_CN#rd
问题129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采取了哪些措施?
2月5日,记者从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建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等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督促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督促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医疗机构,督促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采用加氯、过氧乙酸等措施进行杀菌消毒。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切实加强对医疗污水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未经消毒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污水排放。
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运行单位加强进水和出水中粪大肠杆菌数量的监测,采取投加消毒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毒等措施,确保相关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通知》对农村医疗机构污水处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所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灭菌消毒;严格污水灌溉的环境管理,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医疗污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截至2月4日,大连、鞍山、抚顺、丹东、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等8市累计对包括省市两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在内的177家医疗机构和11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线上线下运行监管。
来源:辽宁日报,《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2020年2月6日。
问题130浙江省为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传播风险,提出哪些要求?
为降低新型冠状病毒通过粪便传播风险,省建设厅对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和粪便处置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扎实做好防护工作。
(1)加强公共厕所管理
规范保洁维护。按照公厕作业卫生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以医疗卫生机构和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厕所为重点,加大保洁力度,切实做好厕所“通水、通电、通风”等“三通”工作,及时配置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加强厕位(含小便斗)、水龙头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及时疏通粪便管道,确保正常使用。
强化杀菌消毒。公厕每日开放、关闭前须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开放期间对如厕人员频繁接触的蹲便器、小便槽、洗手台和门把手等设施设备及时进行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于重点区域、敏感场所的厕所要增加消毒频次,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粪便污水处理和排放。
突出厕纸管理。为防止病毒经粪便传播,男厕位取消废纸篓,女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做到“一客一洁”。收集的垃圾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除女性卫生用品废弃物投放至废纸篓外,厕纸等可溶解废弃物可随水冲走。
(2)加强粪便收运处置
及时粪池清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化粪池维护,定期检查化粪池井盖、导排管等相关设施,及时对破损井盖进行更换。各地要配足吸粪车及操作人员,按要求对化粪池进行清掏疏浚,杜绝粪水外溢。
规范粪便收运。出车前、每座化粪池吸粪后、粪便处理厂卸粪后、运输车辆归队后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粪便可能污染的场所和物体表面也要进行全面消毒。
强化末端处理。粪便收运车辆进入粪便处理厂后,要到指定卸料口排放。粪便排放后,对吸粪专管内残留的粪便进行冲洗,对地面遗撒的污水用自来水或中水冲入储粪池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各粪便处理厂每日加强日常消毒,作业期间应增加消毒频次,至少每3小时一次。
(3)加强宣传引导和应急防护
加大卫生防疫宣传。各公厕入口处、男女厕间、洗手台等醒目位置要设置卫生防疫温馨提示,内容包括如厕人员佩戴口罩、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随地吐痰、粪便及尿液不要遗撒便器外,以及管理部门对公厕消毒等相关信息。倡导居民尽量少去或不去公厕如厕。
加大防疫物资配备。各管理单位要落实消毒药水等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对公厕保洁人员和粪便清运处置作业人员发放口罩、防护手套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物品,并告知使用方法和更换频次,确保防护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加大作业人员防护。公厕保洁人员和粪便清运处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上岗前和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洗手消毒、换洗口罩,保持个人卫生。要加强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监测,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要果断采取隔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疫情防疫部门。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省建设厅部署公共厕所卫生管理和粪便处置工作 降低病毒传播风险》,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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