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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与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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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2020年2月16

 

 

专项领域三疫情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

网页链接:http://bcrctraining.edusoho.cn/group/13

 

问题39生态环境部为推进新冠肺炎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1月20日以来,迅疾成立部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部署,统筹协调调度,突出帮扶指导。2月4日,部领导赴北京市现场调研考察医疗废物处置情况。2月6日,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视频会议,要求重点抓实抓细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确保不出任何问题。在此期间,还多次召开部党组会、专题会,全面深入研究部署医疗废物处置等环境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指导督促,持续推动医疗废物得到安全处置。2020年1月21日,紧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随后又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组织编制《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供各地参考。部疫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日视频例会制度,适时研究部署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相关工作。每天调度全国各地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和处置情况。采取“一竿子插到底”做法,先后召开10多次视频会议,与湖北省13个地市(州)“一一对接”,提出限期落实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临时贮存设施等措施,每天调度工作进展,指导督促武汉等重点城市加快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解决突出问题。一方面,紧急协调移动式处置设备,加快提高武汉等城市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与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接,作出资金“兜底”承诺,鼓励企业捐赠或出售,加快设备到位进度。截至2月11日,已经落实23台移动式处置设备,共56吨/天处置能力驰援武汉、孝感、黄冈等地。还有10台共24吨/天处置能力的移动式处置设备即将发送武汉;另外,国内厂家后续可再提供15台共42吨/天处置能力的设备。另一方面,积极协调保障医疗废物运输能力。指导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华环保产业协会动员社会力量,已落实63辆医疗废物运输车购买计划,全部支援湖北省,重点支援武汉、孝感、黄冈等城市。目前已经交付运输车38辆,剩余25辆将于2月17日前交付使用。

在各方共同努力之下,截至2月11日,湖北省具备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已经较疫情发生前翻了一番,由180吨/天提高到373.3吨/天;武汉市由50吨/天提高到100。5吨/天。武汉市等重点城市医疗废物运输能力不足问题也得到了较好解决。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后续还将根据疫情进展情况采取措施进一步支持武汉市及湖北省提高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同时,继续紧盯其他地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情况,确保全国医疗废物都应收尽收、应处尽处,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全力支撑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来源: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全力推进全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5/202002/t20200213_762879.html),2020年2月13日

 

问题40目前,全国尤其是重点地区涉疫情医疗废物的处置现状如何?

总体而言,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58个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平稳,医疗废物,尤其是涉疫情医疗废物,基本实现了“日产日清”。

  从全国来看:2月11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5435吨/天,比疫情发生前增加532吨/天;全国共收集医疗废物2661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489吨,占全国医疗废物收集量的18.4%;当日集中处置2641吨,平均运行负荷率为48.6%。

  从湖北省来看:2月11日,全省医疗废物实际投运处置能力为317.5吨/天,比疫情发生前增加137.5吨/天,此外,还有55.8吨/天的应急处置能力可随时启用;全省共收集医疗废物187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125吨,占全省医疗废物收集量的67%;当日集中处置196吨,平均负荷率为62%。

  从武汉市来看:2月11日,全市医疗废物实际处置能力为100。5吨/天,比疫情发生前增加50。5吨/天;全市共收集医疗废物47吨,全部按涉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当日集中处置57吨(含库存10吨),平均负荷率为57%;库存已全部处置完毕。自1月20日以来,全市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123.8吨。

来源: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全力推进全国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5/202002/t20200213_762879.html),2020年2月13日

 

问题41医疗废物的定义是什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另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学科研、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废物的管理,依照本条例执行。

 

问题42医疗废物的分类包括哪些?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HW01)。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五大类。

表1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表

类别

特征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感染性废物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损伤性废物

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问题43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如何分类?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废物分为3类,包括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易感染废物、普通市民废弃口罩等。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等安全收运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深肺炎防控组〔2020〕13 号),2020年2月10日

 

问题4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为防治医疗废物在收集、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于2003年制定、2008年修订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和周转箱(桶)的技术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并规定了医疗废物警示标志。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45如何分类分流管理和处置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

应急处置期间,推荐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优先用于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其他医疗废物可分流至其他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46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产生的废物应如何管理?

隔离点内的所有垃圾均应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要求,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如果垃圾量较少,也可对垃圾进行消毒后按生活垃圾处理。剩余食物煮沸30min后废弃;纸巾、口罩等接触口鼻的垃圾,使用专用垃圾袋,不得与食物等其他垃圾混放,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作用30min;其他不接触分泌物及排泄物的垃圾,可按生活垃圾直接处理。

对隔离点内产生的废弃物处置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房间放置一个垃圾桶,被隔离人员应将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统一丢弃至垃圾桶。

2.每日由专人(戴口罩、穿一次性隔离衣等一次性防护用品)负责先用含氯消毒剂1000 mg/L喷洒消毒后用垃圾袋扎紧,再统一收集放置指定的垃圾贮存室带盖的环卫大垃圾桶内,贮存室应有冲洗设施、加锁,清运后冲洗消毒地面和收集桶。

3.工作人员一次性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医疗废弃物垃圾桶。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的清洗,并用洗手消毒液进行消毒。

4.观察点贮存垃圾根据实际贮存量,应每2~3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来源: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 (第一版)》,2020年2月4日

 

问题47新冠肺炎治疗和防护过程中的医疗废物如何安全处置?依据是什么?

关于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我国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了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为疫情防控中显现的这些问题提供指导,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确定了因地制宜的处置原则,也就是说,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怕热”的特征,推荐采用高温焚烧或蒸汽微波消毒等方式处置,而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工业炉窑等设施都能作为可选项。

关于医疗废物的处理:

首先,医院直接产生者,例如医生、护士,会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做一级处理,即彻底消毒、分类处理等,丢入专用垃圾袋、垃圾桶和专用容器。

其次,由医院专门责任人进行二级处理,包括分类、封装和打包等,等待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处理。在这一过程中,所有医疗废物都由医疗机构承担主体责任,也就是有关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而产生医疗废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最后,由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对医疗废物做彻底无害化处理。通常医疗废物的处理办法有:灭菌消毒法,可采取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消毒法等;高温焚烧法,适用于各种传染性医疗垃圾,是医疗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热解处理法,无明火燃烧条件下高温加热;等离子体法,用等离子体电弧炉产生的高温进行消毒;辐照技术,即使用电离辐射进行消毒;液态合金处理法,将Sn,Bi等低熔点合金加热杀菌。

疫情防控中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和转移情况,都要进行单独记录,并按日分别向属地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登记资料保存3年。所有医疗废物都要彻底消毒,多层包装,专人负责,专车运输,直接进入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垃圾专用焚烧炉进行焚烧。工作人员穿戴职业防护服做好个人防护,并对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消毒,防止疫情扩散。

来源:光明网,科普 | 疫情防控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废水怎样处置?http://politics.gmw.cn/2020-02/02/content_33517181.htm

 

问题48新冠肺炎期间医疗机构如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明确分类收集范围。医疗机构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二)规范包装容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的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无破损、无渗漏。医疗废物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三)做好安全收集。按照医疗废物类别及时分类收集,确保人员安全,控制感染风险。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

  (四)分区域进行处理。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的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五)做好病原标本处理。医疗废物中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2020年1月28日

 

问题49新冠肺炎患者收治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如何收集?

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定点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建议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包装,再置于指定周转桶(箱)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中。包装表面应印刷或粘贴红色“感染性废物”标识。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密闭后外套黄色垃圾袋,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医疗废物需要交由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应急处置设施处置时,包装尺寸应符合相应上料设备尺寸要求。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对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场所实行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与其他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50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医疗废物如何贮存?

贮存场所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消毒,暂存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贮存场所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处理。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51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如何安全运送?

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标识、标签以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和利器盒的破损,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避免医疗废物泄漏和扩散。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为1000mg/L;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2020年1月28日

 

问题52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如何规范贮存交接?

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宜在暂存处单独设置区域存放,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运送人员、暂存处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人员之间,要逐层登记交接,并说明其来源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2020年1月28日

 

问题53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如何转移登记?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特别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新冠”,登记资料保存3年。医疗机构要及时通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上门收取,并做好相应记录。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信息互通,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规范处置。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2020年1月28日

 

问题54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如何转运?

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运输使用专用医疗废物运输车辆,或使用参照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要求进行临时改装的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过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运行电子转移联单或者纸质联单。转运前应确定好转运路线和交接要求。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医疗废物应在不超过 48 小时内转运至处置设施。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固定专用车辆单独运输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建立台账。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55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如何防止交叉感染?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可适当增加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在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 12 小时。处置单位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隔离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处置单位隔离区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56如何保证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及时得到处置?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可适当增加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运抵处置场所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到随处置,在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 12 小时。处置单位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隔离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处置单位隔离区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57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何做好防护?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58为便利医疗机构就地应急处置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地方管理部门可豁免哪些措施?

  医疗机构自行或在邻近医疗机构采用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可豁免环境影响评价、医疗废物经营许可等手续,但应合理设置处置地点,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并在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供应商应确保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满足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59如何合理确定用于处置新冠肺炎感染的医疗废物设施?

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应优先使用本行政区内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当区域内现有处置能力无法满足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需要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列入应急处置资源清单内的应急处置设施处置医疗废物,并实行定点管理,或者按照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机制,转运至临近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因特殊原因,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方案对医疗废物进行就地焚烧处置。

来源:生态环境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020年1月28日

 

问题60特殊区域医疗卫生废物处理/处置工作人员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 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第六章 重大传染病疫情期医疗废物处置特殊要求”执行。
  • 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短缺时,可选用符合N95/KN95及以上标准颗粒物防护口罩替代),近距离处置废物的人员还要佩戴护目镜。
  • 运送或处置操作完成之后要立即洗手和消毒,从特殊区域返回的人员应当全面洗澡。
  • 离开工作区前,工作人员必须对使用过的工具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暴露与健康研究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露风险防范手册-环保相关从业人员》[M]. 中国环境出版集团, 2020年.

 

问题61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可以应急处置哪些类别的医疗废物?

生活垃圾焚烧炉可以处置“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等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化学性废物”不宜在生活垃圾焚烧炉中处置。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宜对医疗废物实行分流分类处置,即: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优先保障用于处置疫情医疗废物以及其他不适宜应急处置设施处置的医疗废物,其他医疗废物可以分流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应急处置设施进行处置;2.当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处置能力确实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需要将疫情医疗废物送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应急处置设施处置时,要加强消毒处理,降低感染性风险。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62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可行性如何?

通过优化工艺流程,强化管理、卫生防疫要求和人员培训,使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炉排型)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在国内外均有实际应用的成功案例。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在妥善采取卫生防疫措施和确保处置效果前提下,选择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在技术可行性方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国卫办医函〔2020〕103 号),新型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的温度30分钟可有效灭活病毒。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生活垃圾焚烧炉和医疗废物焚烧炉的主要技术要求相同,工况要求接近。生活垃圾焚烧炉炉膛内温度应≥850℃,生活垃圾在炉内的停留时间一般在1~1.5小时(炉排炉),在该焚烧条件下,新型冠状病毒完全能被灭活。在控制掺烧比例且做好卫生防护工作的情况下,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医疗废物是可行的。

在国内应用方面,上海市、广东省汕尾市、珠海市、山东省东营市、福建省莆田市、湖北省仙桃市等地陆续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开展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详见附件)。其中,上海市是国内较早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城市。2013 年,上海市公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768),规定了应急情况下利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医疗废物(化学性废物除外)的入炉要求,医疗废物掺烧比不超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理能力的5%。

在国外应用方面,《巴塞尔公约生物医疗和卫生保健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准则》指出,感染性废物采用公认的方法消毒后,可按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同的方法处置。挪威奥斯陆市克拉梅特斯鲁(Klemetsrud)生活垃圾焚烧厂利用机械炉排式焚烧炉处置感染性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掺烧比不超过生活垃圾的5%。日本2009 年H1N1 新型流感病毒疫情期间发布《新流感废物管理措施指南》指出,如果担心感染性废物数量超过处置能力时,可与市政当局等讨论市政垃圾焚烧设施接收的可能性。美国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一般在医疗机构进行消毒处理后,运至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或者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焚烧处置。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63如何防范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的感染性风险?

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经过加强源头控制、适当技术优化、工艺流程调整、加强卫生防疫防护管理等措施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用于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风险是可控的。通过“分流-消毒-强化包装-改进投加工艺-负压-卫生防护”等六重屏障,可以有效防范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过程的感染性风险。一重屏障:分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优先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及其他感染性废物,尽量不将感染性医疗废物送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二重屏障:消毒,对送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在包装、转运、处置的相关环节加强消毒处理,降低感染性风险;三重屏障:强化包装,通过强化包装(如双重塑料袋包装后再用一次性纸箱包装、胶带缠封)可以降低抓料过程的破损概率;四重保障:改进投加工艺,通过设立单独卸料口(如可通过检修电梯直接翻斗进料)、改用弯钩和网兜配套抓料(不用抓斗)、视频监控指导精细化投料、缩短在垃圾料坑停留时间等操作降低医疗废物包装破损可能性;五重屏障:负压,对垃圾料坑严格实行“微负压”环境,气体收集后直接进入垃圾焚烧炉处置,以保证即使包装破损感染性物质也不会释放到环境中;六重屏障:卫生防护,加强操作工人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培训,有条件时可以选调有医疗废物处置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处置。此外,各地选择承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任务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时,应集中定点,避免遍地开花。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64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包装和转运过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应注意采取预先消毒和强化包装的措施。建议对需要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的疫情医疗废物,在收集点由医疗机构采取消毒措施,并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强化包装并密封后,再装入周转箱(桶)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疫情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专用运输车转运,并执行医疗废物专用转移联单。涉疫情的生活垃圾消毒后应选用密闭性能良好的环卫车辆运输。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65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投加入炉等过程的操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按照HJ/T228、HJ/T229和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的感染性废物可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处置。在应急状态下处置不满足直接入炉标准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时,应注意以下操作要点:划定医疗废物进厂后的运输路线和暂存区域。无独立上料装置的,尽量固定医疗废物卸料口。医疗废物卸入料坑前,可在垃圾料坑内提前铺设已发酵充分的垃圾作垫层。卸料后进入垃圾料坑的医疗废物应随卸随清,与其包装一同直接入炉,并建议通过视频监控等手段精细化操作抓斗、改用弯钩和网兜配套抓料,尽可能避免破损。医疗废物的投加速率原则上控制在生活垃圾5%以内,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专业人员负责或者在其指导下开展收集、包装、运输、卸料、投料工作;可以对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增加独立上料装置。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66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过程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卫生防疫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护目镜、手套、口罩等防疫装备,及时消毒,定期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向疾控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医疗废物期间,应对医疗废物进入料坑的区域进行隔离,医疗废物进场道路、运输车辆、卸料区域和接触医疗废物的设备设施,应每日定期用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考虑到抓斗抓料时可能出现包装破损、感染性物质泄漏的情况,应保证垃圾料坑持续处于微负压状态,抽取的空气直接送入焚烧炉处理。料坑渗滤液及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容器、车间清洗水尽量回喷炉内焚烧处置,不能回喷焚烧处置的进行消毒处理,保障废水排放符合要求。

来源: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工作相关问题及解答》,2020年2月10日

 

问题67什么是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如何收集和暂存?

1. 定点医院病区、疑似病例收治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废弃口罩、感染人员生活垃圾全部列为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应使用双重密封袋进行密封,并投放到高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桶内。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密闭后外套黄色垃圾袋,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感染性、病理性废物除了。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包装外,应使用双重密封袋进行密封,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肺炎”。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密封后禁止打开。

2.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单独使用专用医疗废物收集桶进行收集和暂时贮存。收集桶必须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相关规定,桶内铺设密封袋进行密封,每个包装袋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肺炎”。收运前桶外使用密封袋进一步密封隔离。

3.高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实行专场存放,医疗机构等经营者应安排专人管理,不与生活垃圾混放、混装。贮存场所应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消毒,暂存时间不超过24 小时。贮存场所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处理。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感染性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指引》,2020年2月10日

 

问题68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如何运送?

1.高感染性医疗废物专车、专人进行收运,转运过程实行转移联单管理,高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联合建立台账。

2.高感染性医疗废物转运前应确定好转运路线和交接要求,集中收运处置单位可根据卫生防疫需求适当增加收集频次。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感染性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指引》,2020年2月10日

 

问题69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如何处置?

1.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厂内必须单独设置高感染性医疗废物专用贮存区,贮存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专用贮存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防疫。

2.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在集中处置单位的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12 小时,尽量做到医疗废物随到随烧。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感染性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指引》,2020年2月10日

 

问题70高感染性医疗废物相操作关人员如何防护?

1.收集、贮存、转运、处置高感染性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一级防护要求,穿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靴,佩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和防护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具。

2.每天监测收集、贮存、转运、处置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工作人员的体温,做好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感染性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指引》,2020年2月10日

 

问题71什么是易感染废物,应如何收集、贮存?

1.隔离人员和接触人员所使用的废弃口罩、厨余垃圾等生活垃圾全部列为易感染废物,隔离人员要使用双重密封袋进行收集密封,有条件时先使用500mg/L 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交隔离区专门人员集中收集处置。

2.隔离区应专门设置易感染废物收集桶收集隔离人员和接触人员的易感染废物,收集桶内铺设密封袋进行密封,桶外标识“易感染废物”警示标识。收运前密封袋应先做好密封处理。

3.易感染废物收集桶打包收纳前,应先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消毒防疫规范和要求进行消毒防疫,采取使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等溶液(符合特殊时期国家关于医疗废物处理标准),进行桶内、桶外消毒,再进行密闭封口。

4.易感染废物收集桶要设置专门区域进行存放,所在区域应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消毒防疫。易感染废物在隔离区暂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易感染废物收运处置指引》,2020年2月10日

 

问题72易感染废物应如何运送和处置?

1.易感染废物由隔离区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环卫专业公司收集运送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2.易感染废物(作为潜在污染废物)转运前也建议确定好转运路线和交接要求,运输路线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运输时间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运送车辆、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收运易感染废物的运输车辆、暂时贮存场所、处置场所等应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消毒防疫。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易感染废物收运处置指引》,2020年2月10日

 

问题73易感染废物相关操作人员如何防护?

1.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易感染废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要求,穿工作服,佩戴防护手套和防护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具。

2.每天监测收集、贮存、转运、处置易感染废物工作人员的体温,做好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保障。

来源: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医学隔离观察人员易感染废物收运处置指引》,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