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为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时期建筑节能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法规标准不断完善,标识认定管理逐步规范,建设规模增长迅速。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规模持续增长,近零能耗建筑实现零的突破。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持续推进,重点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稳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研究不断深入。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断提升,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政策不断完善,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带动作用明显。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稳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试点持续深化。
“十三五”期间,严寒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达到 75%, 累计建设完成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近 0.1 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5.14 亿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1.85 亿平方米,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6%。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77%,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超过 66 亿平方米,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超过 238 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超过 63%,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为 20.5%。国务院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落实 2030 年前碳达峰、2060 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面临更大挑战,同时也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 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了减少城乡建设领域降低碳排放的任务要求。建筑碳排放是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的重点,通过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动建筑碳排放尽早达峰,将为实现我国碳达峰 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
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带来新机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蓝图。 通过加快绿色建筑建设,转变建造方式,积极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筑运行管理高效低碳,实现建筑全寿命期的绿色低碳发展,将极大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注入新动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也越来越高。通过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以更少的能源资源消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良的公共服务、更加优美的工作生活空间、更加完善的建筑使用功能,将在减少碳排放的同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我国2030 年前碳达峰与2060 年前碳中和目标,立足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高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质量,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为 2030 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和谐共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提高建筑安全、健康、宜居、便利、节约性能,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达峰,降低排放。聚焦2030 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提高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合理控制建筑领域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
——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各地发展目标,确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总体要求和任务,以城市和乡村为单元,兼顾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发展格局。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机制,加大规划、标准、金融等政策引导,激励市场主体参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让市场成为推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构建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技术攻关,补齐技术短板,注重国际技术合作,促进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创新发展。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建筑用能结构逐步优化,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 2030 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2.具体目标。到 2025 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3.5 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0.5 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 0.5 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 1 亿平方米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 8%,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 55%。
专栏 2“十四五” 时期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具体指标
主要指标 |
2025 年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亿平方米) |
3.5 |
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亿平方米) |
0.5 |
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 |
30% |
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亿千瓦) |
0.5 |
新增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亿平方米) |
1.0 |
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
8% |
(注:表中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
1.加强高品质绿色建筑建设。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加强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倡导建筑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天然采光等,降低住宅用能强度,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动有条件地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新建建筑全部建成星级绿色建筑。引导地方制定支持政策,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降低工程质量通病发生率,提高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
2.完善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鼓励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建筑能耗和资源消耗、室内空气品质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与统计分析。
专栏 3 高品质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工程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民用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改扩建建筑、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运行 及改造。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成一批高质量绿色建筑项目,人民群众体验感、获得感明显增强。 |
星级绿色建筑推广计划。采取“强制+自愿”推广模式,适当提 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引导地方制定绿色金融、容积率奖励、 优先评奖等政策,支持星级绿色建筑发展。 |
(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
1.推动太阳能建筑应用。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建筑利用条件和用能需求,统筹太阳能光伏和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宜电则电,宜热则热。推进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加强太阳能光伏应用。加装建筑光伏的,应保证建筑或设施结构安全、防火安全,并应事先评估建筑屋顶、墙体、附属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上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的潜力。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具备即时断电并进入无危险状态的能力,且应与建筑本体牢固连接,保证不漏水不渗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光伏系统应立即停用,弃用的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必须及时拆除。开展以智能光伏系统为核心,以储能、建筑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区域级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在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被动式太阳能房等适宜技术。
3.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管理。鼓励各地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 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查,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 确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目标、项目布局、适宜推广技术和实施计划。建立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后评估制度,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运行策略,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应用。对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持续进行环境影响监测,保障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