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已经爆发多次大规模的传染病,相关国际公约(巴塞尔公约)、国际组织(UNEP、UNIDO、UNDP、WHO)等在甲型H1N1流感、埃博拉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冠状病毒MERS等疫情期间发布了相关制度,并采取了相关措施。
2002年《巴塞尔公约》通过《生物医疗和卫生保健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技术导则(Y1,Y3)》,其中指出“传染性废物必须在经许可的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或在最终处置前采用公认的方法消毒,经消毒的废物可按与家庭废物处理相同的方法处置”,另外强调“直接填埋传染性废物不是良好的处置方法,如果仅有填埋可选,则应对传染性废物进行处理以破坏和消灭传染性,且最好在废物产生点进行”。
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修订版的《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手册》,对在常规和应急情况下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指导。其中对发生自然灾害或战争冲突的应急状态下的医疗废物处置做出规定“在资源不可用时,医疗废物可采用以下最低限度的处理和处置方法:在坑或壕沟中进行现场掩埋、在简易双室焚烧炉中焚烧、将尖锐废物或少量药品封装起来然后就地掩埋或埋在市政倾倒区的特殊单元内、在高温工业焚化炉中焚烧(前提是有安全的运输工具)、用小型高压灭菌器对感染性废物和尖锐废物进行消毒等。”
2014年12月,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埃博拉病毒发布一系列指南文件,其中《以埃博拉病毒为重点的对卫生保健机构中疑似或确诊的丝状病毒出血热患者护理的感染预防和控制临时导则》中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给出了指导意见,包括“废物应放置在适当深度(例如2米或约7英尺)的指定坑中,并填充至1-1.5米(或约3-5英尺)的深度。每次填埋废物后,应覆盖一层10-15厘米深的土壤。”“在爆发期间,焚烧炉可短时间用于销毁固体废物,但必须确保焚烧完全。”“粪便、尿液和呕吐物等废物以及洗涤产生的液体废物可以在下水道或坑式厕所中处理,不需要进一步的处理”。
2015年6月WHO发布《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住院患者的感染预防和控制临时建议》,2020年1月25日WHO发布《疑似新型冠状病毒(nCoV)感染时的卫生保健中的感染预防和控制临时导则》,其中均指出“医疗废物应按照常规程序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