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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个成员 20个话题 创建时间:2020-02-16

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环评工作

发表于2020-02-17 1035次查看

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如何开展环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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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楼 管理员 2020-02-17

    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指导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勇于担当作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实施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措施。其中,对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包括临时性建设使用,临时性改扩建或转产等),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此外,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接,了解三类建设项目新、改、扩建需求,做到心中有数,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服务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过程中,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指导协调解决好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重点指导建设单位优化项目选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要协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和技术评估机构,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切实保障相关建设项目及早落地实施。

    来源: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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