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保障环境安全,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操作规程(试行)》,并于1月30日正式印发实施。

  《操作规程》从实用性出发,分别对高感染性医疗废物、发热门诊和隔离区(点)医疗废物、农村地区医疗废物、海岛地区医疗废物和其他医疗机构一般医疗废物的暂存、转交、运输、处置过程的具体操作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了疫情应急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落实落地。

  来源:大连生态环境